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你院《关于申报国家环境保护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的请示》(环规院〔2023〕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为依托单位,建设生态环境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主要建设任务是面向减污降碳决策管理需求,以实现经济-环境-气候等多领域协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多要素多学科交叉为切入点,开展碳污协同理论体系、协同治理技术评估、协同优化调控技术、协同政策机制等方向的研究和实践工作,推动减污降碳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和地方减污降碳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
平台,促进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人员合作与交流,培育一批优秀创新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联合、开放、流动、竞争”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资源开放共享和运行管理,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努力提升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支持和人才培养水平,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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