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06881)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司函[2024]2247 号,以下简称“复函”)。根据该复函,公司自营业务在中国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应当严格按照自营业务有关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并按照持有碳排放权账面金额的 3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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