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及今年上半年,全省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会同相关单位统筹推进“5个1”(1个碳强度指标、1个“1+N”政策体系、1个
碳市场、1个重点企业
碳核查、1张全社会温室气体清单)和“2个项目”(气候投融资项目和
CCER项目)重点工作,充分展示甘肃在全力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的阶段性实效。
强化
碳排放指标管理。“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我省碳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抓住化石能源消耗这个“牛鼻子”,充分衔接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科学分解下达了各市(州)“十四五”碳强度降低目标任务。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 》,明确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由统计部门负责,目前,统计部门正在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核算体系。对标碳强度下降65%的3060目标,按照“十三五”核算办法初步测算,我省碳强度2022年较2005年已下降52.2%(国家下降51.6%)。
政策引领
试点先行。配合落实好省碳达峰
碳中和“1+N”政策措施,梳理省委省政府碳达峰
碳中和《实施意见》《实施方案》中生态环境厅牵头和参与配合工作任务,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工台账》,定期调度分析工作成效。出台并实施《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导白银、酒泉2市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2个产业园区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试点,配合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技术帮扶组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各试点按照《试点任务清单》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23-2025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筑牢适应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形成《甘肃省1960年来气候变化和未来预测专题研究报告》《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研究报告》2个研究报告,会同14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指导白银市申报并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
深化全国碳市场建设。完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
履约周期(2021、2022年)碳排放配额核定、发放、清缴和交易等工作,应清缴配额1.9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应发放配额1.8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截至2023年11月9日全省20家电厂提前足额100%完成
履约清缴,第二个履约周期我省累计交易配额769万吨,成交额4.73亿元(其中配额买入量299.08万吨,成交额1.89亿元;卖出量470.29万吨,成交额2.84亿元)。按期保质完成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开、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报送、月度信息化存证等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并获得生态环境部气候司肯定。开展2023年度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7大行业123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6月份完成发电行业核查及数据报送,其他行业核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经核查,2023年度,我省24家发电企业碳排放总量为9625.58万吨二氧化碳,与企业初始排放报告总量(9542.14万吨)相差为0.87%。贯彻落实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召开2024年全省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推进会,制定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强化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赴华亭华煤清能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永登祁连山等多家企业开展指导帮扶。研究并向生态环境部反馈《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意见建议。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4年统筹强化监督第一阶段碳排放报告质量检查,并组织开展问题线索整改销号工作。
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开展2023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掌握全省清单口径下二氧化碳、甲烷等六类温室气体排放量。5月15日在白银市组织举办以“
绿色低碳,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宣传甘肃主场活动,十四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同步开展线下宣传活动,并筹划实施了制作主题宣传片、宣传动画展播、线上有奖答题、公益短信发送等多项线上宣传活动;同时,我省推荐获选
绿色低碳个人类典型
案例的甘南州交巴东知受邀参加了全国低碳日宣传国家主场活动。组织召开2024年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会议,分别举办面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和重点排放企业的2期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班。发布《2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截至6月底,共完成3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省级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正式运行。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出台《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层面发布的气候投融资政策制度,2024年上半年共评价认定45个项目纳入“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并推介至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项目总投资额221.16亿元,贷款需求141.81亿元,其中,一季度推介的项目中,8个项目获得授信50.12亿元、到位贷款32.32亿元。继续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完善气候投融资对接
平台,截至目前,兰州市已完成2批11个项目融资签约,累计投资477亿元,授信289.3亿元,已到位融资89.1亿元。指导正宁电厂150万吨/年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封存项目申报国家超长期国债项目(该项目为目前国内单体最大的
碳捕集、利用、封存项目)。
加大CCER项目推进力度。建立第一批23个CCER项目的项目库并持续更新。2024年1月4日,生态环境厅在全国范围内率先组织召开了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工作安排部署会,并邀请国家气候战略中心领导
专家授课。根据生态环境部新发布的方法,组织开展造林
碳汇、并网光热发电2类CCER项目的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各地林业
碳汇和光热发电的CCER项目稳步推进,其中,庆阳市“再造一个子午岭”一期林业碳汇项目已完成登记注册,进入审定核证阶段,有望在年内实现我省首笔CCER减排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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