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调度运用不断增强,调节作用逐步显现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促进新型储能高效调度运用。文件印发以来,我们组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内蒙古电力公司完善规则,细化举措,持续抓好落实工作。
2024年以来,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高,新型储能调节作用不断增强。根据电网企业统计数据,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2024年上半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390小时、等效充放电次数约93次,较2023年上半年分别提高约100%、86%。在市场运行较为成熟的山东、甘肃等地区,新型储能调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2024年上半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达560小时,已接近2023年全年调用水平。
通过调研发现,随着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增加,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和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的作用逐步增强,有效服务能源安全保障。例如山东省截至6月底,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521万千瓦,有力促进了本省新能源消纳;江苏省截至7月15日,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540万千瓦,为今年迎峰度夏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强规划引领,强化
试点示范,优化调度运用,健全标准体系,完善市场机制,持续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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