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调研、系统分析、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了3种改造建设方式,并明确了项目布局、机组条件、降碳效果等3方面改造建设要求。
改造建设方式方面:一是生物质掺烧,充分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二是绿氨掺烧,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三是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实施高效驱油、制备甲醇等资源化利用,或因地制宜实施地质封存。
改造建设要求方面:一是项目布局。实施生物质或绿氨掺烧的项目,所在地应具有长期稳定的生物质或绿氨来源。实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的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应具备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场景,或具有长期稳定地质封存条件。二是机组条件。相关机组应满足预期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基本条件,新建机组须已纳入国家规划。鼓励承担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攻关任务、“两个联营”及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的煤电机组先行先试。三是降碳效果。对照煤电机组自身改造前
碳排放水平和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
碳排放水平,分别对2025年、2027年建成投产项目降碳效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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