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之二 | 实施煤电低碳示范 引领转型发展路径

文章来源:环资司姜士宏2024-07-17 11:0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环资〔2024〕89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部署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有关工作,对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促绿色转型,减碳降碳正当其时
 
  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煤电是我国能源电力供应系统的主体支撑。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进程中,综合考虑新能源电力的不稳定性和新型储能技术的较高成本,煤电在电力安全保障中仍发挥着“压舱石”作用。2023年,煤电以不足40%的装机占比,承担了全国70%的顶峰保供任务,有力保障了我国民生用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此外,煤电是现阶段较为经济可靠的调峰电源。面对极热无风、极寒无光、连续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导致的新能源出力受限等挑战,煤电对维持电力系统安全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但也要认识到,我国电力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比重的40%,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是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的重要途径,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目标要求,引领煤电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现状、技术研发水平,科学设置分阶段降碳目标。到2025年和2027年,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度电碳排放较分别较2023年同类煤电机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和50%左右,在实践中拓宽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降低建造和运行成本,为规模化推进煤电低碳转型积累经验。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2027年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的碳排放应基本达到天然气发电机组水平。天然气发电是国际公认的清洁能源,也是近年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的支撑性电源和煤电替代电源。据统计,2023年美国、欧盟天然气发电量占比分别为43%、17%,而我国天然气发电量占比仅为3.2%。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现役煤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已普遍达到气电排放水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相当于提高了我国清洁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
 
  三、多技术路径,因地制宜改造建设
 
  《行动方案》提出了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3种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技术路线。生物质掺烧方面,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供应、收集半径、锅炉适应性等因素,提出以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为重点,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并将掺烧比例定在10%以上。绿氨掺烧方面,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电力电解水制绿氢,再合成绿氨后入炉掺烧的流程相对较长、环节相对较多,为保障项目稳定运行,《行动方案》提出所在地应具备可靠的绿氨来源,并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以满足绿氨制备需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方面,鼓励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多种捕集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地质利用和化学利用,重点在于进行多技术路线比选,探索差异化的低碳改造和建设路径。与此同时,《行动方案》明确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机组应满足预期剩余使用寿命长、综合经济性好等基本条件,并提出优先支持采用多种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耦合的改造建设项目,以更好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四、全方位支持,提升长期运行收益
 
  《行动方案》充分考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政策需求,从资金支持、政策支撑、优化调度、技术创新等方面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资金支持方面,明确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并鼓励各地加大对项目的投资补助力度。政策支撑方面,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对纳入国家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给予阶段性支持。优化调度方面,指导电网企业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方案,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技术创新方面,统筹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加快煤电掺烧生物质、低成本绿氨制备、高比例掺烧农作物秸秆等关键技术研发,补齐短板弱项。(作者:姜士宏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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