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厦门市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经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常务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通过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为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为工程项目设计提供更为合理、准确的气象参数,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和生产安全运营。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与区域评估、多评合一、用地清单制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办法》的实施,不仅对于提升厦门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促进气候资源的合理利用、防御气象灾害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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