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与“科学适应”并进,努力提升首都城市气候适应性
北京作为超大城市,人口、产业、建筑高度密集,城市化与气候变化作用叠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气候变化成为重要的非传统安全因素。为做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防范化解气候变化重大风险,依据《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北京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适应方案》)。
锚定三个节点。《适应方案》提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全社会自觉参与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氛围初步形成;到2030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把握四个原则。一是预防为主、主动适应,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提升自然生态系统、城市运行系统、社会经济系统的气候适应能力。二是科技赋能、顺应自然,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研发推广,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三是突出重点、试点先行,聚焦气候变化敏感脆弱领域和关键领域,以试点示范为抓手,强化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四是多元参与、协同适应,形成适应气候变化强大工作合力。
抓好十项任务。一是完善气候变化观测预警系统,提升气候系统监测分析能力,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警。二是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提升城市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三是聚焦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城乡建筑、交通运输等方面,提升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四是针对核心区、中心城区、多点地区、生态涵养区、城市副中心的不同功能定位,分类施策,提高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五是围绕水资源保障、水资源节约、水环境安全、水生态修复,强化水资源系统韧性。六是构建气候友好型生态系统,构建市级绿道系统,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七是完善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综合保障方案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能源安全运行。八是发展抗灾能力强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九是提高公共健康领域适应能力,加强对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的普及和应对宣传。十是提高灾害救援能力,建设灾害防治工程。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用好碳市场机制,强化低碳试点示范,深化适应气候行动,努力推动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打造“北京样板”,贡献“北京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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