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船舶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评估指南》(2024)将于7月1日生效

文章来源:国际船舶网碳交易网2024-03-28 12:53

中国船级社《船舶第二代完整稳性衡准评估指南》(2024)将于7月1日生效。《指南》针对国际航行、国内航行海船事故案例和营运检验所反映出的船舶在发生动稳性失效事故的风险,全面建立典型动稳性失效事故风险的衡准评估方法和技术要求。该《指南》不仅填补了我国稳性技术要求空白,而且为航运业提供必要的避险操作指引。
 
主要技术要点包括:
 
1.就国际航行海船指定采用MSC.1/Circ.1627通函薄弱性衡准开展动稳性评估。
 
2.就国内航行海船,确定三种动稳性失效模式。
 
3.确定国内海域三个航区的代表性海况条件。
 
4.制定衡准评估方法、等效替代评估方法。
 
5.明确特殊船型的特化技术要求和未经校核装载工况的符合性验证问题。
 
6.明确船舶转动惯量的高精度计算方法等。
 
该《指南》有助于从源头上降低船舶在恶劣海况下航行的风险,增强海上人命安全和船舶/货物的安全保障力度。通过技术升级,提升船舶检验和海事监管的质量。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4055651号-1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