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排污许可管理处组织全体人员集体学习《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今年1月25日由李强总理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排污许可处四级调研员赵亚军同志对《条例》进行逐条解读,重点讲解了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及有关部门职责以及
碳市场基本制度框架,包括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和交易产品、交易主体、交易方式,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和市场交易等规定。随后,大家围绕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一致认为《条例》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作出了系统规定,对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面高效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激发
碳市场建设和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排污许可处将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一是加强《条例》宣传培训;二是完善配套制度,组织修订《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碳排放权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四是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打造“自愿减排项目-大型活动
碳中和-
CCER”消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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