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场动力激发“双碳”活力
近日公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首次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各项基础性制度,为全国
碳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基于此,今年两会,南存辉聚焦“
碳交易”,带来了《关于明确碳排放权金融属性,推动碳金融稳健发展的提案》。
当前,我国已就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将碳金融产品与绿色贷款、
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一起,共同构建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南存辉认为,虽然我国碳金融市场已经取得初步进展,但还未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碳金融业务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支持尚未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有助于增加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通过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更多资金投入到低碳、绿色产业,从而有效推动我国
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南存辉建议,构建以《条例》为立法基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为支撑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同时,建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会同相关金融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挖掘碳排放权价值,创新金融形式,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在关注碳排放权交易的同时,南存辉也带来了关于电力市场交易的提案。跨省跨区输电是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解决我国能源资源和负荷中心逆向分布矛盾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省间交易进程,南存辉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的顶层设计,建立包含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在内的统一市场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参与跨省跨区市场交易的机制。
此外,南存辉还提交了《关于加快建立户用光伏参与绿证绿电市场机制的提案》,就进一步优化绿证核发及交易机制、加快完善绿证核发监测和计量体系、完善分布式电站绿电交易机制、加快推进电碳市场互通互认等方面提出建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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