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环境部公告首批143项自愿减量方法

文章来源:联合报胡瑞玲2024-02-02 17:24

台湾省环境部依“温室气体自愿减量专案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完成自愿减量专案的温室气体的减量方法审定,台湾省环境部今表示,已公告首批143项自愿减量专案适用减量方法于“温室气体自愿减量暨抵换资讯平台”,让有意愿于台湾本土执行减量专案以取得“减量额度”的事业或各级政府使用,以加速加大减量成效。
 
台湾省环境部指出,公告方法是延续2015年参考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作法推动温室气体抵换专案的经验,另外也有本土减量方法。
 
自愿减量专案应符合可量测、可报告及可查验(MRV)原则,以及应具备外加性、保守性、永久性,且应避免发生环境危害及重複计算情形等要求,并参考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C-VCM)所提出10项核心碳原则(Core Carbon Principles, CCPs),重新检视及评估原温室气体抵换专案的256项减量方法。
 
环境部表示,经“环境部温室气体抵换专案及自愿减量专案审议会”于去年12月13日审定,使环境部所核发的减量额度能对接国际要求的品质规范,以达到实质减量成效。
 
同时针对减量技术成熟、计算简易明确且于台湾有执行案例,例如灯具、冰水主机等能源设备汰换计10项减量方法,在提出申请注册阶段,可免除经第三方查验机构验证程序,在不影响实质减量成效条件下,简化行政作业流程,以提高申请单位参与意愿。
 
台湾省环境部强调,事业如欲取得减量额度,应依审定公开的减量方法执行自愿减量专案,并经实际监测减量成效后才能申请审核减量额度。
 
另外,目前市面上出现许多减碳或淨零相关课程,标榜开发台湾碳汇、碳权的名义,吸引民众参与。环境部表示,有关自然碳汇,台湾目前仅有“造林与植林碳汇专案活动”1项针对新植造林的减量方法,尚未有其他碳汇相关适用的减量方法可执行专案。
 
台湾省环境部表示,其他事业主管机关或国内各领域专业人士研拟提出新的减量方法需经审定公开,事业才能依该减量方法执行专案申请审核减量额度,以确保减量额度为高品质的实质减量成效。
 
台湾省环境部呼吁,民众若规划参加相关课程时,应深入了解课程内容的真实性,切勿被夸大不实及引人错误的宣传资料所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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