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有什么主要内容和特点?
《指导意见》共有六大部分,包括总体要求、搭建林草碳普惠管理体系、建立林草碳普惠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林草碳普惠项目开发和减排量消纳、提升林草碳普惠协同效益、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构建林草碳普惠相关制度和
方法学体系,科学有序开展林草碳普惠项目开发,培育四川林草碳普惠项目品牌,构建我省较为完善的林草碳普惠产品服务
平台和消纳机制,促进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成规则清晰、类型丰富、形式多样、发展可持续的林草碳普惠体系。一是填补了我省省级碳普惠机制的空白。在此之前,有诸多省市开展了区域碳普惠机制建设,如广东省碳普惠(PHCER)、福建省林业碳汇(FFCER)、重庆市碳惠通(CQCER)等碳普惠,省内也有成都市实施了“碳惠天府”机制(CDCER)。《指导意见》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开启了我省省级碳普惠机制的建设。二是构建了单一对象的机制。不同于一些省份构建的综合性省级碳普惠机制,《指导意见》聚焦林草领域,充分考虑四川省林草资源本底和潜力,从技术支撑体系、项目开发审核、运营管理机制、碳中和消纳等维度构建完善的林草碳普惠体系,对激活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林草碳普惠机制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林草碳汇生态产品供给侧规范管理,也涉及需求侧市场建设。《指导办法》强调“协同联动”原则,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和完善林草碳普惠
平台运营、
方法学开发、项目开发等基础制度,同时还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完善林草碳普惠机制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还要加强各部门政策衔接协同,学习对标其他省市碳普惠建设成熟经验做法,推动我省碳普惠机制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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