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从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双控转变,各地
试点政策逐步落地。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自治区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及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内蒙古方案),提出将在“十五五”时期(2026年-2030年)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该方案为目前正式下发的首个省级碳双控过渡方案。
能耗双控是指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碳排放双控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中国自“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起定期提出碳排放强度(即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各省市执行,但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迄今未建立。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首次释放能耗双控制度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度的信号。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提出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截至目前,该意见尚未公开发布。
根据内蒙古方案,除“十五五”时期全面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制度的目标外,内蒙古还提出到2025年前(“十四五”时期),建立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管理为主、碳排放总量弹性管理为辅、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为完成上述目标,内蒙古将在2024年设定全区“十四五”的碳排放总量预期性目标,并将总量目标分解到各盟市。
到“十五五”时期,内蒙古对碳排放强度降低、碳排放总量控制分别提出约束性目标和预期性目标。
约束性目标和预期性目标的不同在于,约束性目标的完成情况通常与政府相关负责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预期性目标则不然。
具体而言,内蒙古方案要求,将“能源活动碳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量、
碳减排工程减排量、生态系统固碳量等”纳入对盟市的碳排放双控评价考核。其他措施上,内蒙古要求建立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地区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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