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碳市场的建设始于区域
试点,逐步演变为国家层面统一的
碳市场,中国
碳交易体制主要由
碳排放配额(CEA)、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两类基础产品组成,其中
CCER 政策自2012 年开始探索,但2017 年因存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暂缓受理CCER 相关申请,2023 年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推出为CCER 重启做好准备,10 月24 日生态环境部公布首批四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方法学,具体包含造林
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并网光热发电等相对成熟、争议不大的领域。
考虑到CCER 与“绿证”二者方法学有重叠,虽然我国于2017 年暂缓受理CCER 相关申请,现存 CCER 均为2017 年前核发,而当前我国
绿色电力交易多来自平价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两者之间实际不存在重叠,但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较低,仅被RE100 有条件承认。而2023年新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
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均要求各自项目具有环境属性唯一性,因此“绿证”可能对CCER 市场形成冲击。
首批CCER 方法学披露仅纳入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并网光热发电等四大领域,虽然生物质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并不属于此次CCER 方法学的范围,但是市场仍预期其后续被纳入的可能,因此本文也将该部分转债归属于CCER 概念标的:
①并网海上风力发电:节能转债(AA+)、福能转债(AA+);②并网光热发电:西子转债(AA);
③生物质发电:绿动转债(AA+)、百畅转债(A+)、旺能转债(AA)、伟22 转债(AA)、长集转债(AA-)、维尔转债(A+)、侨银转债(AA-);④光伏、陆上风力发电:嘉泽转债(AA)、晶科转债(AA)、隆22 转债(AAA);
⑤碳检测:盈峰转债(AA+)、迪龙转债(AA)。
风险提示:CCER 重启进度不及预期,转债强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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