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区域碳市场连接通道,建立成渝区域碳市场的合作机制
深化成渝
碳金融领域合作,探索气候投融资领域的配套支撑#e#
一要多方发力,降低区域气候投融资成本。发挥市场在区域碳金融市场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和成渝地区企业在金融工具方面的创新,聚力提供区域碳市场构建的资金支持,降低成渝碳市场互通互认成本。二要深化合作,协同开发
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大力发展
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引导
碳基金、碳保险、碳回购等在区域碳市场中的运用,激发区域碳市场交易活力。探索气候投融资框架下的碳金融活动支持,拓展产融对接通道,抢占国家气候投融资
试点先机。三要防范风险,建立区域碳市场风险度量体系。成渝区域碳市场交易应遵循项目属地监管的原则,跨区交易可会同交易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联合监管,警惕气候投融资中的“漂绿”行为,完善企业申请碳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严控投资产品信息披露的完整度及真实性。
(作者分别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分中心研究员,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干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22XFX012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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