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中证
碳中和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14日,摩根中证
碳中和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中证碳中和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摩根中证碳中和60ETF
场内简称:碳60ETF
基金代码:56096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29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的规定,本基金连续30、40、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投资人注意相关情况。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am.jpmorg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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