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碳普惠配套制度与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设立全国管理及运营机构
目前,社会对于碳普惠的整体认知水平还相对有限,碳普惠平台用户资源不足,难以保持持续稳定运营。由于消费端
碳减排场景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减排量统计分散、监测难度较高,部分场景缺少科学计算方法,保障数据质量的监测、审定与核查环节缺失。同时,现有部分碳普惠
方法学在基准线情景识别与额外性论证、减排量计算及监测程序等方面相对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要求较为宽松,缺乏统一适用的减排量核算标准。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的《建立健全碳达峰
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不同层面
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生命周期
碳足迹标准,制定绿色低碳产品、企业、园区、技术等通用评价类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出台的ISO 14067:2018《温室气体 产品
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际标准,是产品碳足迹领域的一项基础通用标准,我国正在积极采用转化该项国际标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和标准体系,为碳普惠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在继续鼓励各地方深入开展碳普惠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对地方碳普惠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深入研究统一碳普惠系统平台和设立全国碳普惠管理及运营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更好发挥碳普惠在激励公众节能减碳行为中的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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