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其中对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
碳排放量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方法,简单地理解:没有通过电网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排放量按0计算;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并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量,按照电网排放因子计算。即,不过网为0,过网按照电网排放因子算。
这种算法消除了之前业内对《
绿色电力消费凭证》用于抵销碳排放权的疑虑,因为配额发放时,使用的电网排放因子考虑了所有非化石能源电力与化石能源电力共同的排放因子,单独使用网上采购的“绿电”抵充排放配额有环境属性重复计算的嫌疑。
发改能源〔2023〕1044号文指出: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力促绿证核发全覆盖,并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衔接协调。
2023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CCER在暂停五年后重启的钟声就要响起。未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绿色电力交易市场中:
碳配额、
CCER和绿色电力证书如何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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