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为主题的2023海洋保护大会在山东省荣成市召开。与会
专家围绕海洋生态补偿、海洋蓝碳资源开发、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话题展开讨论。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柴麒敏在做“我国‘双碳’战略实施及海洋蓝碳资源开发”的主题演讲时指出,气候变化近年来受到非常严重的预警和挑战,气候系统和海洋生态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气候变化对海洋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根据最新的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六次评估报告,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目前正处于人类历史上最高水平,平均气温高出1.1度。过去50年当中,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大概增加了5倍,经济损失增加了7倍。
全球海平面高度达到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柴麒敏说,根据目前预测,全球海洋生物有可能因为气候变化减少16%-25%,如果
碳排放持续得不到控制,对生产生活的影响持续加剧。
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共识。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我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
碳中和的重大宣示。
在今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主场活动生态文明重要成果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发布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三周年重要成果。其中提到,2020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4%,超额完成第一阶段国家自主贡献承诺。在此基础上,“十四五”前两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4.6%,节能降碳成效显著。
为此,柴麒敏称,碳中和是未来实现发展的非常重要路径,目前来看,全球大概还有20%-30%左右的温室气体排放并不能通过现有或者预期的技术进步来得到解决,这部分技术需要通过负排放技术进行抵消和中和,其中最大潜力来自森林
碳汇和海洋蓝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包括广东、山东、海南等多地都在探索蓝碳的保护和利用。但是,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直接关系到蓝碳碳汇能力。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陈尚在会上介绍,海洋生态补偿包含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海洋生态损失补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其中,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因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所增加的支出和付出的成本,予以适当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海洋生态损失补偿是指合规用海者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对其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进行补偿,原则是“谁用海、谁补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违规用海者和污染事故责任者对其造成的国家生态损失进行赔偿,原则是“谁污染,谁破坏,谁赔偿”。
他进一步指出,评价海洋环保工作成效的金标准为是否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判断标准是净零生态损失,其根本手段是建立生态补偿赔偿三轨并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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