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转发给你们。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按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认真准备,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通过邮箱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川 ,联系电话:89520413,邮箱:648854926@qq.com)
杭州高新区(滨江)发改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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