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龙华区促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的公开采购公告
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以绿色低碳新理念引领龙华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龙华区促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项目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取得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研究项目
龙华区促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且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项目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摸清梳理我区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情况;分析我区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建设现状、存在问题;研究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内外先进
案例;编制我区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梳理研究龙华区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并形成龙华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或意见的编制建议。
(五)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项目研究经费不超过45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下午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9楼A190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23338510。
附件:龙华区促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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