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将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
一是源头减碳类。我国能源活动
碳排放占整体
碳排放的比例超过80%,能源生产环节降碳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从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要求出发,《方案》提出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4个重点方向。
二是过程降碳类。工业生产、建筑运行、交通运输等是消耗能源和产生碳排放的主要环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为助力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领域降碳中发挥关键作用,《方案》在提出工业、建筑、交通3个领域关键技术类别的同时,还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和低碳(近零碳)园区2个重点方向。
三是末端固碳类。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
CCUS)作为可以实现二氧化碳深度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支撑实现
碳中和目标的“兜底”技术之一。《方案》提出全流程规模化
CCUS示范、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3个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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