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丹麦王国政府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
背景
认识到在双边、多边和全球问题上开展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丹麦王国于2008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巩固这一伙伴关系,双方于2017年制定《中丹联合工作方案(2017-2020)》。2021年11月,中丹两国外长同意制定《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深化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双边合作。
《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
中国和丹麦根据2008年两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声明的精神,推动双边关系互利发展、携手应对全球挑战,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中方赞赏丹方始终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双方愿共同推动重振全球发展伙伴关系,采取务实高效行动,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应有贡献。双方同意实施《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在承认《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宪章义务的基础上,推动两国各领域互利合作。这包括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重点合作领域如下:1)气候和能源;2)环境和水资源;3)绿色航运和绿色海事技术;4)改善粮食和农业质量和可持续性;5)改善公共卫生;6)加强经济关系;7)科学和技术。上述合作领域的交流旨在促进双方政府机构、商业代表、利益相关组织和学术界等参与的对话和联合项目。
加强高层对话
中国和丹麦同意促进有益于双方的政治和经济对话,并在彼此关心的领域开展对话。双方应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层面就共同关心的议题加强高层交流。年度副外长级政治磋商将是回顾《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实施进展、做出内容调整的决定并就未来合作交换意见的重要渠道。
贸易:加强经济关系
中国和丹麦是重要的贸易伙伴,双方应在共同利益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扩大经贸关系,挖掘双边经贸合作潜力,努力改善市场和竞争条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根据《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中国和丹麦将:
(一)定期举行双边经贸联委会。
(二)加强在产品认证、税务、竞争和其他领域的双边对话与协作。
气候和能源:为气候共同努力
中国和丹麦坚定致力于可持续绿色低碳转型,均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
碳中和的宏伟目标。双方一致同意,中国和丹麦应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原则,为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发挥全球领导作用。双方承诺将其目标转化为行动,采取具体步骤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推动可持续、公正、成本更优的绿色低碳转型。中国和丹麦将通过《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能源转型领域开展密切合作,特别是在以下方面:
(一)气候变化减缓、政策制定和监管创新,包括促进低碳和可持续经济发展,支持为决策者和官员提供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有关培训。
(二)成本更优、安全的能源转型,建立系统模型、长期能源规划和电力市场发展。
(三)增加能源系统灵活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并网水平、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与可再生能源供暖能力。
(四)城市可持续发展,包括气候变化适应、海绵城市和建筑能效。
环境和水资源:确保水资源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
中国和丹麦将在环境和水资源领域密切合作。双方在可持续资源管理、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循环经济方面均富有雄心。《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旨在加强环境和水资源合作,特别是在以下领域:
(一)环境保护,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废物和废水处理、循环经济、化学品环境管理等。
(二)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包括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废水的回收再利用。
(三)促进集成化的碳中和污水管理,包括从污泥、泥浆和有机废料中回收资源。
(四)支持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中欧水资源交流
平台。
(五)生物多样性,包括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研究、创新与高等教育:助力绿色转型
中国和丹麦将通过《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在科技、创新和高教领域中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方面加强合作,以助力绿色转型,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相关合作应提升两国科研质量,在公平竞争环境中进行,遵循互惠、开放、科研诚信和学术自由等原则。相关合作活动仅系民用。中国和丹麦将定期举行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
会议。中国和丹麦完全赞同,两国高校通过在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绿色环境等领域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为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中国和丹麦将优先开展和深化以下领域合作:
(一)气候变化和脱碳技术。
(二)环境保护、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利用。
(三)可持续的粮农技术。
(四)可持续的全球卫生。
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合作
中国和丹麦将继续深化在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领域合作协调,包括每年就相关立法开展信息交流,共同开展合作活动。
海事:绿色航运和绿色海事技术合作
作为海洋国家,中国和丹麦都坚定致力于减少全球航运对气候和环境的影响。《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旨在加强绿色航运和绿色海事技术合作,包括:
(一)在国际海事组织等框架下加强对话与合作,推动全球航运减排。
(二)在绿色海事技术、船舶制造与离岸设备等领域交流知识和经验,利用绿色技术降低新建船舶和船舶改造的
碳排放。
(三)促进替代燃料生产和燃料储运、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航运绿色转型。
粮食和农业:提升质量和可持续性
中国和丹麦认识到可持续粮食和农业生产将是可持续世界的基石。双方在食品安全和生物安全措施等粮食生产领域合作传统悠久。中国和丹麦同意通过《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推进粮食和农业领域合作,继续加强并扩大以下领域合作:
(一)农业生产率和农产品质量,包括可持续畜牧生产。
(二)食品安全、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食品营养和食材原料。
(三)动物健康、动物福利、人畜共患传染病以及兽药,包括“同一健康”视角下的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
(四)乳品技术等乳制品行业合作。
(五)有机食品和农业。
旅游:可持续发展
中国和丹麦将继续推动在旅游领域的交流合作,以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为此,中国和丹麦将在可持续旅游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健康:人人享有
中国和丹麦均致力于实现全民健康覆盖,包括平等获得优质卫生服务以及创新药物和医疗设备。《中丹绿色联合工作方案(2023-2026)》旨在加强和促进身心健康和福祉,提升国民预期寿命,包括开展非传染性疾病合作。为此,中国和丹麦将开展以下重点领域合作:
(一)药物和医疗设备,包括监管事务。
(二)初级卫生保健,包括心理健康和非传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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