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法律而非碳达峰
碳中和促进专门法律已成世界的主流。我国目前存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和《碳达峰
碳中和促进法》两种观点,哪种观点更为科学合理,既要考虑国内的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也要考虑与国际条约衔接的必要性和立法产生的国际影响。从立法逻辑、立法站位、立法名称、立法目的及其实现、适用范围、监管工作、国际合作等角度比较,近期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比《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法》,总体上更符合我国低碳发展法制保障工作的逻辑和需求。建议先行制定立法条件成熟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再逐步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碳达峰碳中和及气候变化适应等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制支撑。
关键词:应对气候变化 法律 碳达峰 碳中和 比较分析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常纪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田丹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王灿,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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