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北京、天津
碳市场之后,上海
碳市场也推出了重点排放企业外购绿电零排放的规定。一石激起千层浪,那究竟绿电零排放新规究竟对区域重点排放企业、
试点碳市场、绿电市场等究竟影响几何?
瑕不掩瑜 规则性优于科学性
在碳市场中引入绿电零排放曾一直饱受争议,其主要原因是环境权益的重复计算,无非是两点:一是电网排放因子计算时已经将绿电零排放考虑在内,而如果绿电参与
碳交易的企业再用绿电零排放,相当于“绿”了两次;二是
新能源项目在绿电和
CCER市场重复获利。从科学性的角度来说,这两点争议确实存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天津、北京、上海试点碳市场在允许绿电零排放的同时,电网排放因子并未做相应调整,也未有规则规避绿电和CCER的重复获利。但瑕不掩瑜,绿电零排放新规是利大于弊。
从试点碳市场的角度来说,由于CCER暂停审批已经6年之久,市场存量有限,仅仅依靠配额交易的试点碳市场流动性堪忧。对于参与试点交易的重点排放企业来说,经历了近10年的试点交易,自身减排难度加大,必须引入新的机制以有效降低
碳排放,否则仅仅每年例行公事式的购买配额实现
履约,就失去了碳市场本身的意义。碳市场本身就是人为的兼顾科学性和社会性的市场,任何的规则本身是为了目的而服务,每个碳市场都有自身的碳核算规则,因此虽然新规有些争议,但还是瑕不掩瑜,试点碳市场本身也有着先行先试的目的与作用。换个角度,各碳市场的原有碳核算规则也并非完美,而绿电CCER重复获利的问题也并非在碳市场层面所能解决。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