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编制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的领域和范围,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碳行业企业向低碳转型和
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强化转型金融标准的数字化应用,提高便捷度、精准度、普惠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等依照职责分工落实;2024年6月底前编制转型金融支持目录)
2.构建“两高”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依托“两高”行业电子监管
平台,畅通全天候全自动全周期碳相关数据采集渠道,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对比行业基准值对碳账户数据进行分析,探索将“两高”重点行业企业按照能效碳耗标识为“红、橙、黄、绿”等不同类别,为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
碳金融产品及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等依照职责分工落实;2023年年底前启动碳账户建设)
3.拓展工业碳账户多场景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碳账户将
碳排放情况纳入授信审批决策环节,融入贷款定价等信贷管理模型,探索碳效贷、能效信贷、
气候债券等产品。探索依托碳账户对发放贷款及债券的项目进行碳效分析,对比贷前贷后的
碳减排量、单位贷款
碳排放强度等,形成经济科学便捷的信贷碳效益评估体系。(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等依照职责分工落实;2025年年底前实现多场景应用)
4.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将个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助力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碳减排信息纳入碳账户,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授信优惠、差异化保险费率及增值服务等。(省生态环境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山东银保监局、青岛银保监局等依照职责分工落实;2023年起组织实施并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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