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 NbS在我国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应用
我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首批缔约国,是《防治荒漠化公约》《巴黎协定》等公约的缔约方,也是NbS全球行动的先行国家之一,NbS理念被纳入《昆明宣言》,今后应积极履行公约义务,继续推动 NbS在我国的实践应用。
进一步促进 NbS理念和方法与保护修复政策技术的有效融合。将 NbS理念和方法中国化本地化,在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与标准制定中更加注重吸收借鉴 NbS理念和方法。同时,NbS全球标准强调包容和赋权的治理,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在政府、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公众和本地居民间逐步达成共识,将 NbS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向自然经济型转变手段之一。
进一步推动NbS理念在生态保护修复实践中的应用。探索建立NbS应用范式和方法,以NbS全球标准和指南开展NbS自评估与认证体系,对生态保护修复实践进行科学评价,总结形成我国NbS典型
案例,创建世界“山水工程”品牌和矿山、海洋生态修复两张名片,为讲好中国生态保护修复故事提供实践支撑。
加强国际组织交流合作,创新全球生态治理模式。一是与 IUCN共同推进NbS亚洲中心建设,逐步打造我国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窗口。二是积极开展 NbS理论研究、方法实践和示范推广,提供相关知识型公共产品,分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和生态保护修复案例、指南和规范,参与 NbS全球标准修订完善,推动我国生态保护修复与国际接轨。三是举办 NbS国际
会议,全面展示我国生态保护修复做法、成效和经验,搭建国际交流与对话
平台,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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