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公开征集指南
一、项目背景和任务内容
1、背景
建设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
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我国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近年来,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探索和前期工作基础上,从制度体系、基础设施、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各项工作,促进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2、任务内容
(1)全国煤矿单位热值含碳量分析研究。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燃煤样品检测和煤矿企业样品的采、制、化,收集煤炭物流、存储和使用信息,建立全国煤矿单位热值含碳量数据库。
(2)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能力建设。举办全国碳数据质量管理相关培训,为解决地方碳数据质量管理和技术需求提供精准支撑,提升重点排放数据质量水平。
(3)全国碳市场扩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调研。开展全国碳市场重点行业典型企业的碳排放核算现状和碳数据质量调研,为全国碳市场扩大行业范围提供基础支撑。
(4)全国碳市场核查工作监管机制研究。结合全国碳市场对核查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核查工作监管机制。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受到相关处分。
3、申报单位近 5 年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自然基金等项目。
4、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请。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包括申报书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2、申报文件一律用 A4 纸印制并牢固装订成册,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
3、申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并将电子文件发至公告联系人邮箱。
4、申报文件的递交
(1)递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5 月8 日下午5点。
(2)申报文件送达地点: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碳市场处(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2 号生态环境部,邮政编码:100006)
(3)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在申报截止时间
前递交到指定送达地点。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后,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四、受托单位选择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视为无效,不进入评审程序。项目承担单位将通过
专家评审的程序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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