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青海省林(草)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梳理形成责任清单21条,为加强林(草)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在《责任清单》中记者注意到,草原
碳汇被列入其中。草原既是水库、钱库、粮库也是碳库,开展草原
碳汇,是巩固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充分发挥草原“碳库”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有效途径。记者了解到,我省草原资源丰富,随着草原生态功能的逐渐稳定和提升,草原碳汇能力不断巩固和提高。
据悉,为推进我省草原碳汇工作,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印发了《青海省林草碳汇行动方案》,成功申报果洛藏族自治州成为国家林业碳汇
试点市(县),在国际核证碳标准机制下(VCS机制),
试点将240万亩草原综合治理项目的生态价值通过草原碳汇项目开发,实现了经济价值。试点项目于2021年12月完成碳汇量的签发,首个监测期签发碳汇量约260万吨,总成交额超3000万元,实现我省草原碳汇交易零的突破。“果洛州草原碳汇交易是亚洲首个成功开发与交易的草原碳汇项目,同时实现了草原碳汇项目
方法学在国内的技术验证,具有典型的示范推广意义。同时,我省加大草原碳汇基础研究,开展了草原碳汇监测计量试点研究,初步摸清了全省草原碳汇基本情况,完善重点区域草原碳汇计量方法、开展计量模型和参数本地化工作、初步建立碳库数据库、专题图库,形成了草原碳汇计量试点研究报告等成果,挖掘现有草原碳汇潜力,为草原实现‘碳库’功能奠定了坚实基础。”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碳汇服务中心副主任仪律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坚定不移,又要科学有序推进。下一步,我省将以果洛州入选全国林草碳汇试点市(县)为契机,探索开发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草原碳汇产品;逐步建立长效数据质量监管机制,保障碳汇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草原保护建设,进一步提升草原碳汇能力;以气候适应性保险、衍生金融工具为抓手,开展多元投融资、
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等融合创新;积极参与全国
碳排放权市场建设,为我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先行先试工作提供坚实的“压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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