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发布的《中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报告(2021-2022)》显示,目前我国
碳市场呈现全国
碳市场与区域
试点市场同步发展的局面。截至2022年底,全国碳市场
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约2.3亿吨,累计成交额约104亿元。
报告介绍,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因其灵活性高、减排成本低的特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采纳为主要的碳定价机制。目前全球正在运行的33个
碳交易市场已经形成“1个超国家级、8个国家级、18个省级或州级、6个城市级”的全球市场层级,覆盖了全球约55%的gdp和17%的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在经历cdm项目推行阶段、碳交易试点市场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与运行。目前整体上碳市场在比较稳定地发展,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有效性不足。究其原因:一是
碳配额总量基于纳管企业碳排放强度设定,存在配额核算滞后且供应量不稳等问题。二是全国碳市场参与主体有限,目前只纳入电力行业2000余家企业,且投资机构等主体尚未被允许入场交易,交易频次低。三是企业的认知和准备不足,缺乏对
碳金融产品创新的需求,限制了相关产品的推出。四是市场监管制度有待完善,目前全国碳市场监管部门是生态环境部,金融交易产品的监管归证监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创新和市场流动性。
报告认为,我国应继续跟进国际上相对成熟碳市场的发展经验和发展态势,尽快扩大纳入行业范围,设计多主体入市机制,扩大资金规模和平均市场活跃度;加快碳金融标准制定,推动碳金融产品设计,助力我国碳金融市场运营日趋规范与完善;加快信息化
平台建设,增强各级市场协调性;提升企业
碳管理意识和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培育碳市场与
碳管理专业人才;将“
碳税+碳市场”协同的多元碳定价机制提上日程;加快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碳交易市场相关立法进程。
报告指出,强制相关企业及单位履行减排责任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基础,必须通过法治化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与交易监管机制,促进碳排放权在区域与行业之间充分流动,充分发挥
价格机制配置要素和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因此,全国碳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将是未来碳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我国碳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发,其发展基础将会完善,在逐步制定合理的全国碳市场对接方案的同时,碳交易试点市场也将逐渐归入全国碳市场,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区域碳交易试点市场涵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领域约3000家主要排污企业,全国碳市场只涉及发电行业,还未包括钢铁、化工等高碳行业。
《报告》由山东财经大学中国国际低碳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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