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发布会第八场,介绍“山东省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碳排放减量替代和碳普惠相关政策措施”情况。
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吴泓洋介绍了碳普惠和
碳交易的区别。碳普惠是为广大群众和小微企业的节能减碳行为赋予价值而建立的激励机制。而
碳交易则是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
买卖交易。碳普惠与碳交易相比,有三点显著区别:
首先是参与主体不同,碳普惠体系主要面向个人、家庭和小微企业,而全国
碳市场的参与主体是高耗能、高排放的工业企业。现阶段,由于个人无法参与全国
碳市场交易,碳普惠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全国碳市场的延伸和补充。
其次是实施范围不同,碳普惠体系主要集中在生活消费领域,而碳交易则以工业生产领域为主。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均碳排放水平快速增长,小微企业和社区居民的生活、消费领域已逐步成为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增长的重要领域之一。要实现“双碳”目标,居民生活等消费端的碳排放不容忽视。与工业企业集中的点源排放不同,消费端排放具有“小散杂”的特点,而碳普惠可以对“小散杂”的低碳行为进行量化和价值化。我省是能耗大省和人口大省,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开展碳普惠工作,能够激励社会公众参与减排,充分挖掘消费端减碳潜力,引导公众践行绿色
低碳生活方式。
第三就是市场机理不同。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以强制性市场为主,通过碳排放配额约束,倒逼重点排放单位通过节能技改等措施实施减排。而碳普惠是激励性市场,通过建立低碳行为正向引导机制,激活公众
节能减排的积极性,推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普惠的潜在用户群体遍布各行各业,体量巨大,能够突破以往单靠公众环保意识增强而激励不足的瓶颈,真正起到以消费端的绿色改革倒逼生产端低碳转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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