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明确:2023年抓好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七项重点任务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碳交易网2023-02-20 17:24

  据生态环境部2月17日消息,2月16日至17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会议确定,2023年要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谋划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与保护。
 
  二是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支撑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体系,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试点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着力推动天然气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综合治理,开展VOCs深度治理,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全面实施入黄支流消劣整治,组织开展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海水养殖、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海洋垃圾监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成效,加强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深入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深入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
 
  四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推动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规划,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健全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五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加强核与辐射监测网络建设。加强运行核动力厂、研究堆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新建核电机组、研究堆许可申请审批和建造、调试活动监督,加强核燃料循环设施运行监督、核安全设备活动现场监督。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以及运输活动、铀矿冶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监督检查,加强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监管,继续推进放射性废物治理、伴生矿废渣处置和老旧设施退役。
 
  六是依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构建远程监督帮扶新体系,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强化监督。继续推进长江、黄河、渤海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
 
  七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研究出台绿色金融、贸易和行业发展政策。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建立生态环境基准数据库。组织实施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动完善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质量核查工作。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地方监测数据与国家联网共享。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科技帮扶行动,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立项,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深入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深入参与气候变化主渠道国际谈判进程,履行好COP15主席国职责,推动“框架”实施,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