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综合〔2022〕42号),2023年2月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1.印发《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构建碳达峰
碳中和“1+N”系列政策的工作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起草了《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成稿后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意见并达成一致,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暨应对气候变化及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研究审议,由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2.《实施方案》有什么特点
聚焦污染物排放和
碳排放同根同源的特征,《实施方案》充分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强化目标、区域、领域、任务、政策、监管协同,将减污中实现降碳、降碳中促进减污、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工作主线贯穿始终。同时,把实施结构调整和
绿色升级作为减污降碳的根本途径,对气、水、土、固废、生态等多领域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的治理工艺、技术路线及激励约束机制提出更高要求,设定源头防控、领域协同、优化治理等方面重点任务,鼓励开展区域、城市、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提出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标评价体系、建设智慧化管理
平台、构建减污降碳融合清单等新机制、新模式。
3.《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实施方案》共7部分29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2025年、2030年主要目标。第二部分为加强源头防控,明确了强化生态分区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重点任务。第三部分为突出重点领域,细化不同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路径。第四部分为优化环境治理,从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方面优化各领域治理目标、工艺和路径,推动减污治污兼顾降
碳减排。第五部分为开展模式创新,谋划开展城市、园区、企业的协同创新行动,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和创造力。第六部分为强化支撑保障,在技术研发、法规标准、监测评价、经济政策、能力建设方面明确了支撑方向。第七部分为组织实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区域合作和评价考核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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