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底,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低于基准值(限额值)的项目全部完成节能降碳改造,力争实现节能能力40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能效水平达到标杆值(先进水平)的存量项目30%以上,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其中提出的完善支持政策包括鼓励企业节能量进入用能权市场交易,“十四五”期间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形成的节能量,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后,优先投放用能权市场交易,降低企业节能改造成本。为此,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遴选发布节能量审核第三方机构,依申请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节能量审核。经审核认定的节能量作为评价节能效果、用能权市场交易重要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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