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亿元,生态保护修复类资金预算体量大
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生态保护修复,系统开展顶层设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改革创新,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投入,稳步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能力,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安全基础。
2022年11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主要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共计119亿元。
记者了解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总共16个,每个项目的奖补资金基本都是20亿元(只有1个项目是10亿元);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则有11个,单个项目的奖补资金均为3亿元。
第一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涉及: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分别下达预算2亿元至8.5亿元不等,合计108亿元,工程奖补总额310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十四五”第一批、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西藏山南雅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第二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涉及: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四川、贵州、西藏、宁夏,合计11亿元,工程奖补总额33亿元。用于支持开展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根据2021年11月财政部修订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是用于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和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的,应优先用于解决生态系统突出问题。
《管理办法》规定,不得用于: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已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盆景”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
对于支持范围内的生态修复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也明确制定了相关奖补措施。其中,用于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奖补资金采取项目法分配,工程总投资10亿~20亿元的项目奖补5亿元;工程总投资20亿~50亿元的项目奖补10亿元;工程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奖补20亿元。用于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的奖补资金采取项目法或因素法分配。采取项目法分配的,工程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奖补3亿元。
历经艰难修复过程,昔日满目疮痍的矿山“伤疤”,终将逐渐“愈合”。每一个重大工程都离不开“真金白银”的“硬投入”,“真金白银”更要用在刀刃上。这对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而言更是不二法则。还青山以葱茏、复水以澄澈,国家掏出的是“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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