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将交通运输
绿色低碳行动作为碳达峰“十大行动”之一。2022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印发《交通运输领域
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对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同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对天津市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稳妥有序推进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行动,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制定《天津市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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