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2 月 26 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发布四川省首个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地方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DB51/T 2987-2022),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实施。该标准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和解释,由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会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环联合(
北京)认证中心、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四川联合
环境交易所历时两年多研究编制。该标准旨在引导四川企业规范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活动,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报告、资产管理和信息披露能力,增强企业整体
碳资产管理能力,主动适应和积极参与
碳排放权交易,助推实现低碳高质量发展。该标准规定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职责权限、监测与报告、
碳排放配额管理、
碳信用开发与消纳、信息披露、能力建设和评价改进方面的技术要求,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引领性。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