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底,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
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
平台,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2024年—2025年,逐步完善碳普惠体系,扩大碳普惠覆盖范围和项目类型,基本形成规则清晰、场景多样、发展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这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印发的《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
《方案》指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原则,鼓励开发碳普惠项目,积极拓宽消纳渠道,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碳普惠体系,倡导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
绿色低碳理念,助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
搭建碳普惠体系架构,建设山东碳普惠平台
《方案》确定,制定山东省碳普惠管理制度,完善碳普惠体系的相关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配套措施,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碳普惠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提供政策保障。依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全省碳普惠机制的管理和运营职能,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低碳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设立区域运营分中心,省、市上下衔接、一体联动,扎实高效推进碳普惠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具备减排量核算、签发和消纳以及政策发布、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功能的山东碳普惠平台。将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低碳生活等具有广泛公众基础和数据支撑的“通用型”场景和彰显地域特点的“特色型”项目纳入碳普惠平台。积极引入商业资源,有效整合社会力量,保障山东碳普惠机制的可持续性。
探索开发基于绿色出行、绿色消费、低碳生活等场景的碳普惠应用程序,建立个人碳账户,并与碳普惠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及时向平台用户展示低碳行为数据,探索通过积分兑换商业优惠券或服务等方式激励社会公众参与减排。成立由业内知名
专家、学者组成的碳普惠
专家委员会,负责碳普惠方法学的技术评估,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有效支撑,确保相关标准和方法学客观公正、严谨易行。
建立碳普惠项目库,打造碳普惠生态圈
《方案》明确,结合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着力开发公共出行、公益类减排项目等领域方法学,规范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的核算。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方法学,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和推广。
对全省碳普惠项目建档入库,实行统一管理,定期向项目方推送政策优惠、融资需求等信息,为碳普惠项目提供多元化支持。着力推进具有山东特色的农业
碳汇、林业
碳汇、湿地碳汇和海洋碳汇等碳普惠项目开发。
鼓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使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积极拓展多元消纳渠道,鼓励通过碳普惠积分换权益等方式消纳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不断提升积分使用价值,持续刺激消费活力,真正实现公众和商家双重受益,进一步推动全社会
节能减排。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支撑保障
《方案》指出,建立全省碳普惠工作推进机制,把碳普惠体系建设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工作,加强对碳普惠体系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相互配合,积极支持碳普惠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快推进碳普惠体系整体框架设计、方法学开发、平台建设运营等工作。
借助专家智库力量,为碳普惠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与运营,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信息采集、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工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碳普惠机制市场化运行的可持续性。
《方案》强调,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碳普惠项目开发引导和审核管理,加强减排量核证、签发、消纳等全流程监管,保障碳普惠体系的规范、标准、公开、透明。加强碳普惠宣传推广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双碳政策与碳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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