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简称《规划》)近日印发,为云南省各领域“十四五”发展
低碳经济、开展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工作提供重要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划》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发布会介绍,《规划》提出了“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提出到2025年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推进
试点示范工作、提升气候治理能力等4大领域总体及具体量化指标。《规划》首次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保持一致,展望了2035年应对气候变化远景目标。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提升、试点示范取得显著进展、气候治理能力取得重要成果。《规划》展望了2035年远景目标。2035年全省气候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碳排放总量已与全国同步实现达峰,经济社会已稳步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最美丽省份全面建成。
为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规划》从4方面提出重点工作任务。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控制方面,《规划》明确,从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
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低碳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强化建筑领域低
碳管理等领域开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内容和重点工程规划。
协同推进
碳中和方面,云南省将深入推进增加森林及生态系统
碳汇、探索深度脱碳和
碳中和工作、积极有序推广社会活动碳中和、打造碳中和技术创新高地、实施区域碳中和试点行动等重点任务、重点内容和示范、试点工程等。
积极适应气候变化方面,从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及风险评估、提升重点领域适应能力、提高生态脆弱地区适应能力、推动城市等重点地区适应气候变化、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五大领域规划了重点任务、内容和重点工程等。
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方面,着力从加快云南
碳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推动发展
碳金融和气候投融资、协同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保工作等七大能力建设领域进行工作任务规划。
据介绍,为编制好本规划,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编制工作组,面向全省16个州(市)政府和省直相关厅局、16个州(市)生态环境系统、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了多轮意见征求,充分对接国家“3060”“双碳”目标、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等各项要求,对关键指标、重要工作进行核实、更新和调整。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行动,坚定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分解压实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推动《规划》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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