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
碳交易市场主要有两类基础产品,分别为
碳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 (
CCER)。其中,
碳配额指的是是政府为完成控排目标采用的一种政策手段,即在 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内,将该控排目标转化为
碳排放配额并分配给下级政府和企业, 若企业实际
碳排放量小于政府分配的配额,则企业可以通过交易多余碳配额,来实 现碳配额在不同企业的合理分配,最终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实现控排目标。
CCER 是 由
CDM 衍生而来。
CDM 指的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环保合作的一种新型国际合作机 制。该机制是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在发展中国家境内实施温室气体减排 项目;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二氧化
碳减排指标,发达国家抵销国内温室减排高成本 的指标。CCER 与 CDM 类似,碳排放量超额的企业可以通过从
清洁能源、林业碳 汇等企业购买 CCER 抵消超额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 行)》说明,CCER 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 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 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CER 交易指控排企业向实施“碳抵消”活动的企业购买可用于抵消自身碳排的核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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