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
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大型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碳中和。到2025年,山东形成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实施主体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机制,山东省内举办的大型活动主动开展减排行动并实现碳中和。到2027年,基本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机制,形成崇尚
绿色低碳的社会新风尚。
根据《指导意见》,参与人数500人及以上的活动,可根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的碳中和流程开展减排行动并采取抵消措施,委托经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确认实现碳中和。参与人数200人及以上且不足500人的活动。可通过自我承诺确认实现碳中和(并对承诺真实性负责),鼓励在山东碳普惠
平台进行核算和抵消。
对碳中和的抵消方式,《指导意见》明确,大型活动组织方应根据大型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为碳抵消提供准确依据。大型活动组织方通过购买
碳配额、
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海洋项目产生
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鼓励通过社会捐赠
碳配额、
碳信用的方式支持大型活动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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