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作为黑龙江省首个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专项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通过
专家评审并正式印发。
《规划》提出,到2025年,黑龙江省二氧化
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低碳转型,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有效提升,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30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气候适应型社会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新增能源需求主要通过非化石能源满足,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到2035年,黑龙江省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
《规划》确定了黑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的五方面重点工作,包括积极减缓气候变化、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构建绿色
低碳生活方式等,并细化为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构建清洁现代能源体系、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城乡建设节能降碳等24项具体工作。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深入总结全省“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科学研判未来机遇与挑战,统筹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具体措施和重大工程,系统指导全省“十四五”乃至更长时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编制实施《规划》有助于推动黑龙江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加快形成全民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格局,对于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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