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煤化工而言,从具体范畴看,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对于煤化工企业来说,其
碳排放的压力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属于较大的利好消息。
据调研,2021年,全国煤化工行业整体煤耗量约56115万吨,其中,甲醇、合成氨、煤制油、煤制气耗煤量为22053万吨,占2021年煤炭表观消费量43.92亿吨的5%。2022年前三个季度,甲醇、合成氨、煤制油、煤制气耗煤量为1.6亿吨,同比增长1.9%,占2022年前三季度煤炭表观消费量的4.8%。
因此综合来看,发改委、统计局的《通知》如果可以尽快落地,预计约有5%左右的煤炭消费量不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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