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能源不退出怎么实现“碳中和”?
据英国石油和全球
碳预算,2021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在52.4亿吨标煤,不含工业过程排放化石能源燃烧排放二氧化碳105亿吨,其中,煤炭72.9%,石油19.4%,天然气7.7%。
由此可见,
碳排放的问题集中在化石能源消费上。煤炭确实是国家能源的“压舱石”,国家也要求“先立后破”,但如果依然在大量批准煤电项目,大量使用化石能源,怎么才能实现“碳中和”?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在“2022清洁能源技术与双碳” 科学
论坛上所讲:“如果化石能源不退出,那么‘碳中和’就只是说说而已的一句空话!”
此话一出,言惊四座。为何潘主任会有如此判断?化石能源消费真的会阻碍“碳中和”进程吗?事实就是如此,因为你无论如何改良煤电,从亚临界到超临界再到超超临界,煤电始终不能将碳排放归零,因此说,减碳,根本上在于颠覆煤电,而不是改良煤电。颠覆型技术、零碳能源革命,才是可持续发展对目标协同共赢日益强劲的新动能。
其他
新能源技术进步的速度远远超出曾经的想象,在市场竞争力上超越煤炭是迟早的事。物理储能、化学储能、风光互补、生物质能的共同发展,为我国零碳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能互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才是实现我国能源低碳转型的必由之路。
有人认为发展化石能源可以利用碳封存和
碳捕集技术,最大限度减少化石能源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问题。但在潘家华看来,这样的做法无异于杯水车薪,几乎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碳捕集规模很小,目前捕集能力多为一年10吨,最大也不过百万吨级。且不说利用或封存,与百亿吨级的排放相比,相差4个数量级,且应用二十多年的时间,碳捕集成本居高不下。捕集的碳,直接或间接使用价值有限或近似于零,另一方面,缺乏天然的可利用存储的地质封存空间;综上所述,碳捕集的效率低,捕集比例低,不可能实现100%捕集;还存在高风险,埋存后不能确保不会逸出,关键是还没有商业价值,很难形成产业化的发展规模。
碳汇同样如此,根据国家林草局的数据,全国森林每年的固碳量在4.34亿吨,这和化石能源排放碳也存在数量级的差异。
总体上,这些聊胜于无的技术解决方案受自然的刚性约束,只能用于能源系统的应急、备用,以及非化石能源排放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而非应该聚焦的重点。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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