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将大力推进“光伏+公共机构”模式,计划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中,可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比例力争达到50%。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的《深入开展公共机构
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为推进能源利用低碳转型,常州市优化公共机构办公、生活终端用能结构,以电力替代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
《方案》明确,在全市公共机构年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
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租赁车辆鼓励选用
新能源汽车。
《方案》要求,新建公共机构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规划配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鼓励大型公共机构单位内部停车场通过改造,使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达到总停车位的10%以上。
根据该《方案》,常州市同步推进
绿色建筑低
碳管理。2023年起,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
绿色建筑标准,2025年起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深挖常州市公共机构能耗感知一张网
平台建设应用,联通全省能耗
平台、全市“一网统管”管理平台,到2025年全市不低于60%的县级及以上行政中心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
同时,推广绿色低碳行为方式。倡导节约用餐,合理配置办公用房资源,规范公务用车更新及处置;深化党政机关绿色发展,选树一批党政机关“零碳
会议”“零碳食堂”“零碳长廊”“零碳停车场”等样本项目;强化绿色低碳示范宣传,“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市不低于9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全国节约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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