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按照《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江西省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省双碳办组织开展我省首批碳达峰
试点建设工作。经各设区市申报推荐、组织评审,拟确定11个城市为碳达峰
试点城市,9个园区为碳达峰试点园区。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生态文明处:0791-88915135
附件:江西省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
江西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江西省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
序号
试点城市和园区
1
南昌县
2
南康区
3
丰城市
4
渝水区
5
共青城市
6
浮梁县
7
贵溪市
8
吉州区
9
湘东区
10
鄱阳县
11
宜黄县
12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
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4
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5
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6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17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18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
安源工业园区
20
东乡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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