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报》10月27日报道,塞尔维亚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GHG)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3.2%,到2040年,其至少40%的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通过批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巴黎协定》,塞尔维亚承诺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动以适应气候变化。
签署《西巴尔干
绿色议程索非亚宣言》(GAWB)时,塞尔维亚承诺到2050年实现
碳中和。塞已经评估确定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减少33.3%的新目标,在编制《能源共同体条约》规定义务的《综合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时,塞确认了这些目标。
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塞小组称,塞实现碳中和需要能源部门脱碳,这意味着将显著增加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组合中的份额,并在所有领域通过提高能源效率来减少能源损失。根据塞NECP计划,到2040年,塞尔维亚将大量使用太阳能和风能,至少有40%的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到2050年应超过50%。在与欧盟的协调过程中,塞预计供热和制冷系统至少使用50%的可再生能源。
如果到2050年不能实现全球碳中和,气候变化将导致塞尔维亚南部较小河流的月平均流量减少近30%,一些河道在某些时期将会干涸。根据分析,预计到2040年,塞全国地下水的年补给强度将下降10%,东南部地区将下降15%。依据地区不同,塞地下水补给强度下降5%到20%不等,这将显著影响供水。
为了满足《巴黎协定》的要求,塞尔维亚开始制定《国家适应计划》(NAP),这是各项措施提供资金和确定必要援助的基础,也是2021年通过的《气候变化法》规定的义务。塞还需要在2023年前起草温室气体减排长期战略,明确脱碳路径以及行业和地方政府积极参与温室气体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措施。塞《可再生能源利用法》和《能效与能源合理利用法》为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和能效奠定了法律基础,是能源部门和整个塞尔维亚经济脱碳的关键前提。塞《综合能源和气候计划》(NECP)草案提出了到2030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新目标并追踪脱碳路径。
粮农组织、塞农业部和绿色气候基金(GCF)在塞正在实施的“加强塞尔维亚私营部门战略性加入应对气候变化支持的能力”项目,致力于加强机构技术能力、对公众加强教育并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使私营部门能参与优先投资项目的融资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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