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民用航空运输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京环函〔2022〕141号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我局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 民用航空运输业》(征求意见稿)。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附件4),于2022年11月13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反馈我局。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书面征求意见单位,如无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的按无异议处理。
专此函达。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7日
(联系人:徐天金、高喜超;联系电话:68450090、68481537;传真:68428670、88423743;电子邮箱:songdan@sthjj.beijing.gov.cn、kjchu@sthj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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