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虚拟电厂已实现商业化
德国的虚拟电厂已实现商业化。其主要业务是在批发市场销售 100kW以上中型可再生能源电厂生产的电量,在日前市场优化其 售电,使这些电厂成为虚拟电厂资源。 虚拟电厂有利于灵活性较高的机组获利。除可再生能源电厂外,燃气热电联产、电池储能、应急发电机和需求响应等都可作为虚 拟电厂资源。其主要应用场景是通过电力市场的灵活电价,引导电厂管辖内系 统优化发用电成本,优化交易收益。
欧洲:产业链分工明确,商业模式聚焦发电侧
欧洲虚拟电厂通常由独立虚拟电厂运营商、发电企业或部分输电网运营 商 (TSO, Transmission System Operator) 提供服务。从产业链角度:欧洲的电力系统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用电环节,而电网运营主体可以划分为输电网运营商和配电网运营商 (DSO, Distribution Network Operator)。 输电网运营商负责控制和运行输电网,包括监测和控制电网内断路器、开关以及输电网的电压。配电网运营商负责将能源进行分配和管理,并输送给终端消费者,属 于竞争性业务。欧洲各国根据区域划分输电网运营商的管辖范围,并依靠跨国电网链 接,属于区域性垄断业务。
美国:虚拟电厂发展早
美国目前是世界上实施需求响应(DR, Demand Response)项目 最多、种类最齐全的国家,也是较早开展需求侧管理的国家之一。约有28GW的需求侧资源参与其中,约占高峰需求的6%。家庭虚拟 电厂技术兴起,有助于整合更多的屋顶光伏和储能,同时扩大基于 时间的费率
试点。美国虚拟电厂通过控制电力
价格、电力政策的动态变化降低用电负 荷或获取电力用户手中的储能来保证电网系统稳定性。
中国:虚拟电厂发展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专项的虚拟电厂政策,省级层面仅有上海、广东、山西分别出台了《关于同意进一步开展上海市电力需求响应和虚 拟电厂工作的批复》(2020.9.16)、《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1.6.30)和《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实施方案》(2022.6.23)。与虚拟电厂相关的政策主要涉及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为调动用户侧资源响应电力系统积极性,在2013年需求侧试点基础上,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山东、河南等14个省区出台了需求响应新政策;江苏、湖北、辽宁、湖南、河南、安徽、福建、贵州、江西等省区,以及东北、华东等五大区域出台或对电力辅助服务政策进行了修订;华北、华中、浙江、江苏等地能源主管部门开放了虚拟电厂等第三方主体和用户资源 参与调峰辅助服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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